“助推江华脱贫攻坚”募捐活动实施方案 (校内) 第一阶段:宣传发动(2017﹒11﹒30前) 具体任务 承办单位 1.发布党委《动员令》 校 办 2.发布工会《倡议书》 工 会 3.召开募捐动员会 扶贫办 4.公布《校内募捐活动实施方案》 工 会 5.公布募捐专用账户和捐款方法 教育基金会 第二阶段:捐款(2017﹒12﹒4 ~12﹒31) 具体任务 承办单位 1.个人捐款,并获得专用收据 教育基金会 2.校园网、工会网首页设《募捐光荣榜》, 滚动式公布捐款信息(信息由教育基金会提供) 校办、工会 3.职工捐款从年底个人所得税缴税基数予以抵减 计财处、人事处 第三阶段:款项汇总转移(2018﹒1﹒1~1﹒20) 具体任务 承办单位 1.校扶贫办与江华扶贫办签订协议 扶贫办、驻江华工作队 2.校教育基金会与江华扶贫基金会签订协议 教育基金会、驻江华工作队 3.专用账户资金转江华扶贫基金会 教育基金会、驻江华工作队 4.公布每户入股资金确认书 驻江华工作队 第四阶段:总结表彰(2018﹒1﹒11~1﹒20) 具体任务 承办单位 1.公布二级单位捐款总额,表彰优秀组织单位 扶贫办、工会 2.落实江华设“中南大学助推江华脱贫攻坚募捐纪念碑”事项 驻江华工作队 3.全程宣传报道 宣传部 中南大学工会 2017年11月30日 “助推江华脱贫攻坚”募捐账户 开户名称:中南大学教育基金会 开户银行:中国银行长沙市中南大学支行 银行账户:597657350293 备注: 1.捐款不接受现金捐赠,请转(存)入指定银行账户,在“来源”或“摘要”栏注明“单位名称+姓名+职工号”(如:校工会张**888888)。 2.捐赠款转(存)手续完成后,请在三日内持银行凭据到教育基金会财务室开具捐赠票据(地址:三办公楼107)。 |